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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服務–公司若有資遣員工時該如何通報?受理資遣通報單位為何?

  • 發布單位:就業職訓服務處

一、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二、事業單位資遣員工勞務提供地屬桃園市境內,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電話:03-3322101分機8014、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1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