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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業務輔導員徵才公告
發布單位:
就業促進課
發布日期:
107-03-30
提供單位:
就業服務處
詳細內容:
職 稱: | 業務輔導員 |
發布日期: | 2018-3-30 |
截止日期: | 2018-4-3 |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 |
人員區分: | 臨時人員 |
名 額: | 1 |
性 別: | 不拘 |
地 址: | 本處 |
工作地點: | 本處或本處中壢、桃園就業中心 |
有效日期: | 2018-3-30至2018-4-3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工作項目: | ㄧ、核心業務:求職求才登記、開發職缺、就業媒合、就業服務諮詢及各項就業促進計畫等。 二、非核心業務:視服務對象特性之實際就業服務需要,推動其他相關就業服務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應備文件: | 一、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二、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附居留證影本者須可看出具合法工作資格)。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教育部承認、國外畢業證書需先經過駐外辦事處查驗)。 四、服務證明書或其他可證明工作年資之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2年以上)。 五、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 通知。 |
應徵時間: | 107年3月30日(星期五)起至107年4月3日(星期二)止,報名文件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就業促進課葉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本職缺擇優通知面試。 |
詳細內容: | 一、薪資待遇: 依據《勞動不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各機關臨時人員薪資進階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初次雇用人員敘薪: (一)專科:29,529元。 (二) 大學:31,531元。 (三)碩士:36,053元。 二、衡其工作經驗曾擔任相關工作之性質及內容,應可勝任就業服務業務者。 三、進用人數: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自徵才結果公告日(含)起依序候補3個月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四、考試甄選: (一)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二)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
聯絡人: | 就業促進課葉小姐(來電時請確實指名課室) |
聯絡電話: | 03-3322101#8017 |
備註: | 本案之進用臨時人員,以勞動部就業安定基金補助經費為限,並經本府核定後使得進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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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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