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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4年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自114年1月1日起開始受理。

  • 發布單位:認定給付課

一、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請符合本方案之民眾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各就業服務臺、桃園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及桃園市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