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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第1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公告

  • 發布單位:就業促進課
  • 聯絡人:王萱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4年第1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公告

一、 報名資格:

(一)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計至報名截止日),性別不拘。

(二)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教育法令規定具有同等學歷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三) 未具雙(多)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應迴避任用或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五) 具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具原住民身分或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二、 工作內容:代理書記官、執達員、錄事及庭務員職務。

三、 錄取名額:

(一) 依成績順序擇優儲備若干名列入候用名冊,自榜示錄取之日起於本院 有進用需求時,按甄試成績、所具資格、學歷、經歷及專長等通知僱用;惟有第 1 點第 3 款及第 4 款情事之一者,即喪失儲備資格,不予僱用。僱用後始發現其於僱用時有該情形者,應撤銷僱用。另本次甄試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二) 經榜示錄取人員因重大傷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及其他不可歸責於己等事由,於本院通知報到時無法即時到職者,應於文到日起 3 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本院申請保留儲備資格,逾期視同放棄。

四、 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4年2月12日(星期三)止。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郵寄)報名;報名日期之認定,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三) 報名地址:330060 桃園市桃園區正光路 888 號。收件人:臺灣桃園地 方法院人事室林小姐,並於信封註明『報名 114 年第 1 次儲備約僱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四) 簡章及報名表件下載方式:請至司法院網站或本院網站「徵人啟事」下載。(司法院網址為:http://www.judicial.gov.tw;本院網址為:http://tyd.judicial.gov.tw/。)

(五) 聯絡電話:(03)3396100轉10042林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