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揭計畫辦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4日止。若當年度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案件。請符合本計畫之申請人應於結訓前,備妥相關資料交付訓練單位,並由訓練單位於結訓後,統一以函文方式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