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年度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正取選填志願結果說明如下:
正取名額共400人,依中籤序號依序排列志願,其中28人所塡志願之工讀單位需求名額已額滿,致無分發單位,由本處就剩餘職缺逕予分發,分發名單如附件1。
2.經公告工讀單位後,人員不得要求重新分發至其他單位。
3.錄取人員應於114年7月1日(二)上午至用人單位完成報到,當日未完成報到手續,視同放棄錄取資格。(各用人單位聯絡窗口如附件2,有關各用人單位報到上工、工作內容等事宜,請逕洽各單位窗口詢問)。
4.錄取後若因個人因素無法至用人單位報到者,不可要求重新分發至其他單位,並應填寫「自願放棄工讀聲明書」(附件3),請於114年6月26日前以親送、掛號郵寄、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檢附相關證明送交本處。
5.有關備取人員分發作業,將視正取者放棄情形依備取順序聯繫通知。
6.本處聯繫窗口: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330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林先生收;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8017、傳真:3330641、E-mail:80011750@mail.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