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甄試已於114年4月8日辦理。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社團法人桃園市長照社團法人協會(承辦人電話: 03-3556696簡小姐)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旨揭甄試已於114年4月8日辦理。
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社團法人桃園市長照社團法人協會(承辦人電話: 03-3556696簡小姐)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