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甄試已於115年4月27日辦理。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中華民國弘揚看護協會附設私立弘揚居家長照機構(承辦人電話: 04-24759611陳小姐)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旨揭甄試已於115年4月27日辦理。
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中華民國弘揚看護協會附設私立弘揚居家長照機構(承辦人電話: 04-24759611陳小姐)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