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甄試已於115年5月29日辦理。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桃園市私立聯新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承辦人電話:03-4941234分機4574 張先生)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
一、旨揭甄試已於115年5月29日辦理。
二、對於甄試結果有異議欲申請成績複查或申訴者,應於甄試結果公告日起2個工作日內,逕向桃園市私立聯新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承辦人電話:03-4941234分機4574 張先生)提出,逾期提出申請者,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