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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2年度「桃園市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受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

  • 發布單位:職訓推動課

一、旨揭方案自即日起生效。受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15日止。當年度預算用罄時,停止受理申請。
二、請符合旨揭方案之青年或中高齡者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