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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自110年1月1日起實施
發布單位:
認定給付課
發布日期:
109-12-16
提供單位:
就業職訓服務處
詳細內容:
一、本計畫辦理期間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
二、請符合本方案之民眾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服務處就業服務臺、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
二、請符合本方案之民眾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服務處就業服務臺、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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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0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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