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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桃園市2022年新住⺠友善企業遴選計畫」,即⽇起受理推薦報名
發布單位:
就業促進課
發布日期:
111-07-22
截止日期:
111-09-15
提供單位:
就業職訓服務處
詳細內容:
一、計畫目標:透過表揚活動,鼓勵本市傑出楷模新住民友善企業,持續推動新住民友善職場措施,妥善運用公立就業服務資源,協助新住民就業促進,並鼓勵持續提供新住民友善工作環境及措施,喚起社會大眾對新住民各項權益及服務之重視,建立多元文化友善社會。
二、執行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三、表揚對象及推薦方式:
(2)候選單位「公司登記」、「商業登記」 或「工廠登記」 等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3)候選單位具體事蹟佐證資料影本1份。
(4)友善企業參選同意書。
四、推薦及審查作業:
本計畫要點及附表等資料,請詳參附件。
二、執行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三、表揚對象及推薦方式:
- 表揚對象及標準:已辦理營業登記、工廠登記之公司或行號,妥善運用本市公立就業服務資源促進新住民就業,並提供新住民友善工作環境、友善制度或措施等。
- 表揚名額:計5個單位(如參選單位資格未符合受獎標準,致受獎單位未達預期名額,得予以從缺)。
- 推薦方式:由本市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推薦或自薦候選單位。
- 推薦應備文件:
(2)候選單位「公司登記」、「商業登記」 或「工廠登記」 等登記證明文件影本1份。
(3)候選單位具體事蹟佐證資料影本1份。
(4)友善企業參選同意書。
四、推薦及審查作業:
- 推薦或自薦單位應於111年9月15日(星期四)前,函送所推薦或自薦單位資料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並請電話確認03-3322101分機8017張小姐),另需將電子檔案以電子郵件傳送至80018430@mail.tycg.gov.tw。(紙本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紙本及電子檔資料均完備後,視為報名成功)。
- 推薦或自薦單位所送參選資料恕不退還,請務必審慎提供。
- 受推薦單位最近2年內曾違反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且情節重大者,不得為受推薦單位。如提供資料有不實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候選資格,並追究法律責任。
- 受獎單位經評定後,由主辦機關通知受獎單位,並擇日辦理公開表揚活動;倘若因疫情影響,無法如期表揚,則視情況延期或取消表揚。
本計畫要點及附表等資料,請詳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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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111-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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