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二、 請符合本方案之青年及僱用單位(事業單位或團體)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服務臺、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
一、本方案辦理期間自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二、 請符合本方案之青年及僱用單位(事業單位或團體)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服務臺、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