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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實施。

  • 發布單位:職訓推動課
  • 聯絡人:林禹辰
  • 聯絡人電話:03-3322101#8016

一、為提升勞工照顧服務專業技能,協助投入照顧服務工作,並落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訓用合一,鼓勵其自訓自用,特辦理旨揭計畫。
二、辦訓資格:辦理本計畫之訓練單位,應符合衛生福利部111年8月24日公告之「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計畫」規定。
三、本計畫訓練人數以20人為上限,申請單位最遲應於預計開訓日前60日提送計畫書。另旨揭計畫受理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6日止(以送達日期為準),受理單位為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逾時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