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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辦理「113年桃園市青年及特定對象職業技能證照獎勵方案」,113年度經費用罄,自即日起停止受理。

  • 發布單位:職訓推動課

一、旨揭方案自即日起停止受理,俟114年計畫核定後,再行依該年度計畫規定申請經費補助。

二、公告地點:本府勞動局、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中壢就業中心、桃園就業中心、就業服務台、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