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計畫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1日生效。二、請符合本方案之民眾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服務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
一、本計畫實施期程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二、請符合本方案之民眾備妥相關文件,於辦理期間向本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就業服務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