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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起

近年台灣面臨人口結構逐漸邁入高齡化,影響勞動市場中工作者的年齡結構,再加上少子化之現象,使得整體社會人力資源供給受到影響,在工作機會漸減的競爭性勞動市場,中高齡及高齡勞工的失業現象將成為勞動市場中越為嚴重的問題。為鼓勵企業願意留用及僱用中高齡及高齡者人力,本處積極推動各項就業促進措施,以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失業者重返職場,活化中高齡及高齡人力資源的運用。


服務對象

中高齡者:年滿45歲至65歲者

高齡者:年逾65歲者


法源依據

「就業服務法」第24條第4款及第25條規定:主管機關對中高齡者自願就業人員,應訂定計畫,致力促進其就業,必要時,得發給相關津貼或補助金,且公立就服機構應主動爭取中高齡者之就業機會。「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1條規定: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並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


就業服務措施

  1. 個案管理:為促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本處設置專業個案管理員提供一案到底就業服務,透過就業諮詢評估就業需求,並安排職業訓練諮詢評估、就業促進研習活動或運用就業促進工具協助排除就業障礙,協助適性就業。
  2. 一對一職涯諮詢服務:提供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諮詢服務、職涯諮詢服務及履歷健診服務。
  3. 就業促進方案:運用各項就業促進工具鼓勵企業提供多元型態就業機會,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適性就業。
  4.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為協助本市待業及在職民眾提升就業與工作能力,結合在地訓練資源共同辦理在地化職業訓練教育,培育專業知識及實務技能之人才,成立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主要辦理就業職訓服務處自辦、委辦或與其他機關、學校及相關辦訓單位合作辦理之職業訓練班(含職前及在職)、職能學分班,結合中央及轄區內大專院校與產業之訓練資源,調整人才培訓機制、優化產業人才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