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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修正「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

  • 發布單位:就業安全課

勞動部於111年6月6日以勞動發就字第1110508179號函修正「雇主招募員工公開揭示或告知職缺薪資範圍指導原則」第6點第2款,雇主以書面、傳真、簡訊或電子傳輸方式發送錄取通知予求職人,宜載明薪資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