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鼓勵雇主提供壯世代勞工友善協助措施,提供職場支持輔導費補助,引導雇主優化職場環境,協助穩定就業職場。
二、申請條件:
1.就業保險投保單位之民營事業單位。
2.依人民團體法或其他法令設立之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政黨)。
3.私立學校。
三、申請流程:
1.向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 辦理求才登記後,並檢附職場支持輔導計畫書提出申請。
2.進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之55歲以上或4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且符合相關補助規定,與依法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提供壯世代勞工下列之一之友善協助方案:
- 專屬教育訓練教材。
- 彈性調整工作時間。
- 家庭照顧協助措施或補助。
- 每星期至少一次心理諮詢或關懷措施。
- 其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認定之友善協助方案。
3.於僱用每滿90日之次日起90日內,得檢附相關文件,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補助。
四、補助標準及額度:
1.僱用每滿30日,補助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每人3千元,最高3萬6千元。
2.同一雇主每年補助30萬元。
五、注意事項:
每月工資須符合下列規定:
1.全時工作者:達每月基本工資數額。
2.全時工作以外者:達每月基本工資數額1/2以上。
👉 受理窗口:
桃園就業中心電話:03-3333005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電話:3322101分機8015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 認 定 給 付 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