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113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承訓單位評鑑計畫」辦理。
二、本計畫受評鑑對象為執行本處112年度失業者職業訓練計畫之承訓單位,按行政管理(35%)、訓練實施(15%)及訓練績效(50%)3項指標進行評鑑(單位倘辦理2個班別以上者,分數以平均值計算),成績如下:
(一)優等:社團法人中華技藝推廣協會、社團法人台灣創造活動發展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職業技能訓練學會、虹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職業訓練中心及桃園市中餐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共5家單位。
(二)甲等:私立中華電腦短期補習班、私立貝爾莎莉美容美髮短期補習班、社團法人桃園市關懷訓練發展協會及桃園市保養品製作調配行銷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共4家單位。
(三)乙等:私立今華美容短期補習班、社團法人中華人才培訓發展協會、社團法人中華國際職業美學協會、社團法人中華髮學苑交流協會及億瑩實業有限公司共5家單位。
(四)丙等:中華產業創新競爭力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婦女大學發展協會及福爾摩砂美藝有限公司共3家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