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顧服務員自訓自用計畫:
◆計畫目的:為提升勞工之照顧服務專業技能,協助其投入照顧服務工作,並落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訓用合一,鼓勵其自訓自用,特辦理此計畫。
◆適用對象:年滿16歲以上之失業者,初次就業待業者或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身分之在職勞工。
◆補助內容:本訓練班費用於報名時以個人訓練費用20%收費,另符合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住民等特定身分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其個人訓練費用20%部分,補助全額訓練費用。
桃園有頭鹿職能訓練場-113年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計畫
👉連絡窗口: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電話:03-3322101分機8016 (職訓推動課)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