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為鼓勵剛畢業之初次尋職青年,擴大尋職範圍至外地工作,並降低跨地區就業障礙。
適用對象
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
已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18歲之限制。
資格條件
1.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
2.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3.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
4.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給付標準
1.求職交通補助金:求職面試地點至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每人每次得發給新臺幣500元,每年度以4次為限。
2.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因就業有交通往返之事實者,最長發給12個月。
交通距離 | 津貼額度 |
給付標準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 | 每月發給1,000元 |
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 | 每月發給2,000元 |
70公里以上 | 每月發給3,000元 |
3.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補助30,000元。
4.租屋補助金: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青年跨域就業津貼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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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電話:3322101分機8015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 認 定 給 付 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