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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為鼓勵剛畢業之初次尋職青年,擴大尋職範圍至外地工作,並降低跨地區就業障礙。


適用對象

年滿18歲至29歲,未在學有就業意願且初次跨域尋職之本國籍青年。

已畢業於高級中等學校者,不受年滿18歲之限制。


資格條件

1.親自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諮詢及開立介紹卡推介就業。

2.就業地點與原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

3.連續30日受僱於同一雇主。

4.向就業當地之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給付標準

1.求職交通補助金:求職面試地點至日常居住處所距離30公里以上。每人每次得發給新臺幣500元,每年度以4次為限。

2.異地就業交通補助金:因就業有交通往返之事實者,最長發給12個月。

交通距離津貼額度
給付標準
30公里以上未滿50公里每月發給1,000元
50公里以上未滿70公里每月發給2,000元
70公里以上每月發給3,000元

3.搬遷補助金:以搬遷費用收據所列總額核實發給,最高補助30,000元。

4.租屋補助金:自就業且租賃契約所記載之租賃日起,以房屋租賃契約所列租金總額之60%核實發給,每月最高發給5,000元,最長發給12個月。

 

青年跨域就業津貼表單下載


👉 受理窗口:

桃園就業中心  電話:03-3333005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

中壢就業中心  電話:03-4681106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電話:3322101分機8015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 認 定 給 付 課)